洪水指导继续教育要求
致房地产经纪人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的重要通知
2015弗吉尼亚州议会批准了HB 2295 ,要求某些活跃的房地产执照持有者完成“洪水危险区域和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继续教育(洪水指导),作为续签执照的条件。自1年2016月起,洪水指导内容已纳入房地产委员会批准的继续教育 (CE) 课程中,属于法律更新 (LU) 主题领域。
新法律适用于活跃的经纪人和活跃的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那些至少更新过一次执照的销售人员)。处于非活跃状态的经纪人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只需在希望激活其许可证时完成 Flood Instruction CE。
所有 在 年 12 月 日之后31 2015续签执照的 活跃经纪人 和 活跃的有经验的销售人员 都必须完成董事会批准的 LU CE 课程(其中包括洪水指导) 才能续签执照。如果您在 12 月31至2015之后更新执照,并且您之前已完成董事会批准的 LU CE 课程,但该课程不包含“洪水指导”,那么您将获得“房地产相关(选修)”学分,而不是该课程的 LU 学分- 而且您仍然必须参加包含“洪水指导”的 LU 课程才能更新您的有效执照。
点击教育 委员会网站 上的“教育与考试” 选项卡,即可查看所有经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教育机构和继续教育课程的列表。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董事会教育科(电话: 804 - 367 - 2406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