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利益社区监察员办公室
共同利益社区监察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 帮助成员了解根据管理共同利益社区的法律法规他们享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流程,并回应一般询问;
2 . 单独或通过现有网站提供其认为适当的信息;
3 . 收到最终不利判决的通知;
4 . 根据要求,协助成员了解共同利益社区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流程,并将其转介给提供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的公共和私人机构,以减少和解决协会及其成员之间的冲突;以及
5 . 确保成员能够获得通过商标局提供的服务,并确保成员能够及时收到商标局代表对问询的答复。
共同利益社区可以是公寓协会、业主协会或房地产合作社。
共同利益社区委员会与监察员办公室是分开的,且不同。该委员会是负责向协会经理颁发许可证、对持牌管理公司的某些员工进行认证、接收协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以及登记公寓和分时度假项目的监管机构。
* 共同利益社区监察员办公室只能提供指导并解答与共同利益社区法律(《业主协会法》、《公寓法》和《房地产合作社法》)和法规相关的问题。我们无法提供法律建议。